真的有恐龙吗?
首先,应该说恐龙这个词是科学家杜撰出来的,1841年,英国科学家理查德·欧文在研究几块样子像蜥蜴骨头化石时,认为它们是某种史前动物留下来的,并命名为恐龙,意思是“恐怖的蜥蜴”。于是乎,就有了恐龙这个统一的称谓。
至于在地球的进化史上,是否真的有恐龙存在过,答主的回答是必须存在过啊。否则那些以发掘恐龙化石为研究目标的考古学家们岂不是白忙活了吗,再说了,截至目前为止一系列科学证据不是已经赤裸裸地显示出来,恐龙确实曾经同hi过地球吗?只不过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出现而已,所以如今我们只能通过化石证据和考古发掘来还原当时的景象了。
只不过后来的一些灾难导致了恐龙的灭绝,虽然在导致恐龙灭绝的原因方面仍然存有争议。但是我们说事实胜于雄辩,一系列证据已经表明恐龙曾经是地球这个我们目前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的霸主,而且他们统治地球的时间远比我们人类统治地球的时间要长的多,当然这是所截至目前为止人类统治地球的时间。
当然,恐龙的种类繁多,个头不一,有些非常庞大,有些则比较娇小,有些能御天,有些能潜水。同时他们所处的时间跨度也非常巨大。
甚至有些科学家还想利用恐龙化石里的DNA实现恐龙复活的梦想,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否认恐龙曾经在地球上存在过这个事实,因为我们有证据。
恐龙却实存在过,但后来灭绝了。
北京的前门外,天桥大街路东,有个《自然博物馆》。館内展出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恐龙标本,最长恐龙有26米。更有恐龙化石和恐龙蛋的化石。
真的是存在过。这是对于目前那么多恐龙相关发现,最好的解释了。
我们要尊重事实。
你的疑虑,在人类最初发现恐龙化石也曾存在过。
这是基于地球现有生物的认知基础上,来揣测恐龙的。
也有人猜测大型恐龙可能需要站在深湖中利用福利来支撑体重,或者猜测当时地表引力更小,但都没有证据来支持这一的论断。
但其实这是不太科学和严谨的,因为恐龙毕竟和地球上所有生物都不一样。
我们首先尊重的,应该是发现的化石证据和事实,而不是我们脑子里的已有概念。恐龙相关的证据,到现在已经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恐龙肯定是存在过的。
尊重事实之后,科学家也开始探究是什么原因,支持恐龙有这么大体型?
比如蜥脚类恐龙,
可能是长脖子让它们取食摇脖子就行不用到处跑;
现在没有活着的了!
实际上,人类发现恐龙化石的历史肯定是由来已久.早在曼特尔夫妇发现禽龙之前,欧洲人早就知道地下埋藏有许多奇形怪状的巨大骨骼化石.但是,当时人们并不知道它们的确切归属,因此一直误认为是"巨人的遗骸".至于我们中国人,早在2000多年前就开始采集地下出土的大型古动物化石入药,并把这些化石叫做"龙骨".谁能肯定,这"龙骨"之名与恐龙化石的发现就没有联系吗
但是,直到曼特尔夫妇发现了禽龙并与鬣蜥进行了对比,科学界才初步确定了这是一种类似于蜥蜴的,早已灭绝的爬行动物.因此,随后发现的新类型的恐龙以及其它一些古老的爬行动物,名称全都和蜥蜴有关,例如"像鲸鱼的蜥蜴","森林的蜥蜴"等等.同时,由于最初引起人们注意的这些远古动物化石,往往个体巨大,奇形怪状,着实令人恐怖.
随着这些令人恐怖而类似于蜥蜴的远古动物的化石不断被发现和发掘,它们的种类积累得越来越多,许多博物学家已经开始意识到它们在动物分类学上应该自成一体.到了1842年,英国古生物学家欧文爵士用拉丁文给它们创造了一个名称,这个拉丁文由两个词根组成,前面的词根意思就是"恐怖的",后面的词根意思就是"蜥蜴".从此,"恐怖的蜥蜴"就成了这一大类彼此有一定的亲缘关系,但是却表现得形形色色的爬行动物的统称.我们中国人则既有想象力又有概括力,把这个拉丁名翻译成了"恐龙".
现在我们知道,恐龙家族中确实有许多令人恐怖的庞然大物,但是也有一些小巧可爱的"小东西".如果你到北京动物园西边不远的中国古动物馆去看一看,从身长不足1米的鹦鹉嘴龙到身长达22米的马门溪龙,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各种恐龙一定会使你对恐龙世界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
现在我们还知道,恐龙根本就不是蜥蜴.它们虽然都属于爬行动物,但是在门类繁杂的爬行动物大家族中,恐龙与蜥蜴的亲缘关系相差得还相当远呢
广义上的恐龙一直都存在,而且活的很好。早在5000年前,我国的劳动人民就已经将恐龙成功驯化,时至今日人类每天都要食用大量的恐龙。恐龙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蛋白质来源,据美国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球恐龙养殖业所提供的肉类每年超过1亿吨!
恐龙肉的烹饪方法也多种多样,比较有名的有北京烤恐龙、南京板恐龙、白斩恐龙、红烧恐龙、大盘恐龙、炸恐龙、炒恐龙、炖恐龙、宫保恐龙丁、恐龙炖蘑菇、黄焖恐龙米饭。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产生了疑问,这说的不就是家禽吗?是的,根据亲缘分支分类法,鸟类就是恐龙。
下图是鸟类的祖先,始祖鸟想象图。始祖鸟的发现为为鸟类起源于恐龙提供了证据。
但对于一般大众与媒体而言,恐龙并不包含鸟类。因此出现了“非鸟类恐龙”一词,以指名不包含鸟类的恐龙,并符合林奈式分类法中的恐龙范围。
林奈式分类法由林奈所建,用了四个分类等级:纲、目、属和种。在林奈之前,命名一个物种需要很长的包括许多单词的名称,其中包括了对物种的描述,并且这些名称不固定。林奈将物种名称统一成两个单词的拉丁文名称,即学名,由此分开了命名法和分类法。林奈用了四个分类等级:纲、目、属和种。林奈所建立了用于命名所有物种的学名的方法,并沿用至今。在林奈之前,命名一个物种需要很长的包括许多单词的名称,其中包括了对物种的描述,并且这些名称不固定。林奈将物种名称统一成两个单词的拉丁文名称,即学名,由此分开了命名法和分类法。
在这种命名法里,恐龙指的是特定陆地爬行动物,能采取直立步态,包括蜥臀目与鸟臀目,并不包括翼龙类、鱼龙类、蛇颈龙类、沧龙类。也不包括鸟类,虽然它们和恐龙有着直系的血缘关系,可它们的形态早已经没有了恐龙的痕迹。
美国公布最新UFO视频,真有外星人吗?
美国公布UFO视频,证明美国已经无底线,已经成为了彻头彻尾的骗子国家!
稍有一点常识就可知道,如果存在外星人的话,它不可能只出现在美国人的视野中,只在美国的领空中停留!它能从遥远的星球来到地球,就能瞬间游遍全地球,就应该有更多的国家拍下它的身影。这是其一。
第二,它来地球干什么?征服地球吗?凭它如此先进的技术,应该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征服新大陆容易得多!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是对地球好奇,来探索?为什么不与地球人联系?哥伦布当年可不是这么干的!
UFO: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 中文叫不明飞行物
所以可以是任何在不明来历,不明性质在空中漂浮或飞行的天气。
UFO的概念并不是单指外星人操纵的宇宙飞船。
美国军方和五角大楼也只是提到是UFO
并没有办法证实是此UFO里面一定是外星人人驾驶。
事实上从二战到现在,UFO的新闻就没有断过。这次你是见过活的外星人还是拍到过正面高清无码照?
没有,就不要言之凿凿说什么“地外文明”
杭州萧山是有“UFO”现象了,央视是报道了,也只能说明出现了这个现象而已,并没有权威科研机构给出任何“外星人”的解释,也没有任何合理的推理分析。
不要说美国军方和五角大楼“承认了”,承认了什么?承认了存在“UFO”而已
举个不太恰当但是容易懂的例子
最近,美国军方首次承认了不明飞行物事件,并且公布了相关视频,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实际上,早在秦始皇时期,就曾经有过关于“宛渠国”人驾驶神秘物体降临的事件记载。
其中描述的飞行器与我们想象的飞碟有很多相似之处,人们也因此感到十分惊讶,同样由于时间太过久远,我们无法辨明它的真假。
不过,面对近年来出现的不明飞行物目击事件,很多都保存着视频资料,人们或许能够更直观的了解相关信息。相对来说,这更加有说服力,但是由于这些技术十分先进,科学家也无法破解这些不明飞行物的谜团。
面对宇宙的浩瀚无边,存在着无数的星系。人类文明绝对不是唯一存在的智慧文明,在遥远的其他星系,或许还有更加高级的文明存在,他们也许正在默默注视着人类。
在科学家漫长的探索之旅中,人们不仅认识到了宇宙的浩瀚无边,更了解了不少神奇的现象,为进一步揭开宇宙的神秘面纱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线索
●美国公布的最高新UFO视频,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美国的一些高科技虽然先进,但是它的真实性让人猜测、捉摸不透。科技是有国界的,资本主义的美国靠一半科技、一半忽悠世界是宇宙第一,赚钱无数。
浩瀚无垠的宇宙,肯定存在除地球人类这种生命体,还有其它形式的生命体。或者高于人类智慧,或者类似于6500万年的白垩纪恐龙时代。人类技术水平正在日新月异地飞跃,在这一系列场景下,谁还会杞人忧天,对那外星人的神话而操心费神呢?然而爱因斯坦说过:追求比占有更伟大。当人类安于一个古老的家园,傲视千古时,UFO现象所显现的超乎寻常的力量是对人类文明的冲击,是使人类的精神世界得以更加完美的契机,因此人类不应回避外星人的存在问题或者漠视UFO现象。假如外星人真的存在,那将在人类文明的一切领域发生一场真正的革命,将使人类历史的进展焕然一新。
所以,必须使UFO研究及外星人研究走向正途,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外星生命存在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但我们地球人类所掌握的一些证据中还没有可以看出的。人类仍然以地球人(碳基生命)固有的经验为准则,去探索另外一种可能存在的智慧,含糊和空洞是显而易见的。唯有那些屡屡出现的飞碟现象,才是清晰的和具有研究价值的。
但是整个科学界对于外星人的说法并不感兴趣,所谓的UFO世实际上是人类文明不了解的不明飞行物。究其原因不仅与外星人假设过于玄虚、其科学依据甚少有关。实质上,还存在著更深一层的原因。